一、中国离婚人口数量及离婚率
2018年中国离婚人口数量为380.1万对,相比2017年减少了57.4万对;2017年中国离婚率为3.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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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在婚姻家庭编部分与之前相比,有几个方面有较大的不同:而在这几个变化中草案所新增加的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的则格外引人注目,“离婚冷静期”这个草案内容一经提出便迅速引起广泛的讨论。
二、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1、有利于婚姻止损在整个婚姻过程中,人的心理状态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夫妻双方之间肯定有幸福的时刻,吵架的情况也时而发生,有时一言不合,互相赌气便会走上离婚的道路,所以此时加入一个离婚冷静期的限制,让外力介入婚姻,可能会使得婚姻关系得以继续,给当事双方一个冷静的过程,避免一时冲动而导致的婚姻破裂,离婚后可复婚,但事先的救济优于事后的救济。
2、有利于保护子女健康发展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直接或者间接都会影响到子女的心理健康,如夫妻一方因离婚受到巨大的心理打击,势必在其生活、工作、教育理念等方面受到影响。若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对子女进行一定的心理建设,可以最大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换一个视角,也能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实现儿童最佳利益。
三、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建议
1、明确适用范围和设立配套措施
舆论对离婚冷静期如此的关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家庭暴力、虐待发生时,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是否是对妇女、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的二次伤害。因此在设立离婚冷静期初时,就必须订立明确、严格的适用范围,对于一些极其恶劣的行为,绝对不适用冷静期。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永远是在维护婚姻稳定之上。同时,笔者认为还应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比如财产的冻结、申报或者备案制度,因为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在冷静期间可能会让一方钻了法律的空子,引发转移、隐匿财产的问题。
2、设立公益性质的婚姻咨询服务机构
夫妻间冲动离婚的原因大多数是由于彼此间缺乏沟通、导致相处出现问题却不知道如何解决,尤其现在“双独婚姻”的情况比较多,在日常相处中双方缺少包容、比较自我,更容易引发矛盾,所以应该有婚姻咨询机构为夫妻间进行情感疏导。因此,应设立起公益性质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对夫妻双方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排解心理问题,使得婚姻状态更加健康,让婚姻关系更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