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时候,林志颖因4年前分享一张经过ps的照片被摄影师朱庆福告上法庭,今日(9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判决林志颖构成侵权,并赔偿朱庆福30余万,当天晚上,林志颖发布微博对此回应:有些事不必多说。
网友们也纷纷留言称“身正不怕影子斜,就让别人说去吧!我们永远相信你。”“同意,事情越解释越不好。”“这年头,洁身自好成了装,为黑而黑真没下线。”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粉丝到达2100万发布一条微博
原作者朱庆福认为其行为已造成侵权,并将林志颖告上法庭,林志颖在收到起诉状第一时间(2017年2月16日)发布微博道歉。
2017年9月8日,法院判决林志颖连续置顶72小时道歉声明,并赔偿朱庆福经济损失30余万。
本文采编: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