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互联网络不能创造新的价值,那么,互联网络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其他产业受到影响。
互联网络经济,就是借助于互联网络从事经营活动。互联网络经济发展逐渐地延伸或者衍生出一系列新的交易形式。分析它,一方面要看到互联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互联网络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之间的关联性。互联网络节省了交易的成本,这一点在合同签订阶段表现得尤为明显: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需要支付大量的差旅费,即可通过互联网络签订合同,并且通过互联网络进行资金结算。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革命”。
分析互联网络经济的时候,必须借鉴交易成本的概念,对互联网络经济效用进行科学分析。许多学者只看到我国互联网络在合同签订阶段减少交易成本的明显优势,但没有看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成本。他们在分析互联网络交易成本时,把互联网络合同履行的成本切断,从而得出互联网络交易成本大大减少的结论。这不是一种科学分析方法。
事实上,遍布大街小巷的快递公司都属于互联网络交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络交易的速度增加了,交易的范围扩大了,互联网络带来的商品流通成本随之增加。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也是一个不需要进行讨论的经济学问题。如果把互联网络商品流通的成本分离出去,讨论所谓互联网络交易成本,那么,就是典型的顾此失彼或者以偏概全。
互联网络交易企业在资金结算的过程中采用网络直接结算的方式,的确节省交易费用。但我们必须看到,互联网络企业之所以能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迅速取得优势地位,与国家的扶持政策以及对互联网络金融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换句话说,互联网络企业在互联网络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实际上享受了改革的政策“红利”。如果互联网络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的待遇,那么,中国互联网络企业的盈利水平将会大幅度地下降。
现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认为,我国互联网络经济发展的边际效用正在迅速地减少。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互联网络快速发展之后,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的必要性。国家正在考虑对互联网络企业实施征税政策,对那些从事规模化交易的互联网络用户,依照法律规定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还要求其缴纳增值税。这对许多互联网络用户来说,不是一个好兆头。
不仅如此,国家立法机关完善统一市场竞争法律制度体系过程中,已经越来越深刻意识到,如果过度依赖互联网络经济,那么,有可能会导致中国经济出现严重的失衡现象,部分产业或者部分地方甚至会出现经济空心化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中国正在重新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把发展制造业和农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主攻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互联网络企业不及时地调整自己的战略,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那么,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互联网络企业的收入很可能会出现悬崖式的暴跌。
互联网络企业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灵丹妙药,而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互联网络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也改变传统的产业结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如果互联网络不能创造新的价值,不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财富,那么,互联网络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其他产业受到影响。这是交易成本的基本原理,同时也是我国发展互联网络经济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