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可知,2020年辽宁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76元,较上年名义增加了599元,同比名义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50元,较上年名义增加了1342元,同比名义增长8.3%。
从城镇居民收入排名来看,沈阳市、大连市和盘锦市三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并且处于辽宁省水平之上,它们分别比辽宁省水平高出17.43%、17.35%、5.97%。
从农村居民收入排名来看,共计9个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辽宁省水平,依次是大连市、盘锦市、营口市、沈阳市、鞍山市、丹东市、本溪市、锦州市和辽阳市。其中,大连市排名第一,为21558元,是全省水平的1.24倍。
从名义增速来看,辽宁省的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速远高于城镇居民。朝阳市较上年名义增长3.6%,是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最快;铁岭市则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名义增长最快的地区,名义增速为9.3%。
2020年辽宁省各地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榜
数据来源:辽宁省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