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米薄膜材料制造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纳米薄膜材料制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相关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2、行业协会组织及监管体制
我国尚未建立电子消费产品纳米镀膜的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但纳米薄膜材料制造行业所属的行业大类——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建立有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是从事电子材料的生产、研制、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单位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合组成的全国性的行业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能为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订本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促进本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分子诊断行业政策及法规
纳米薄膜材料制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年份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全国人大 | 2021年 |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完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 2020年 | 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19年 | 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属于“鼓励类”项目范畴 |
《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2018年 | 《目录》确定了10个重点产业,细化为62项细分领域,明确了国家重点发展和亟需知识产权支持的重点产业。其中包括:先进电子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纳米材料与器件、纳米基因工程 |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 | 工信部、财政部 | 2018年 |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以新材料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为主联合组建,吸收产业链相关单位,衔接已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打破技术与行业壁垒,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协同联动。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的十大重点,力争到2020年在关键领域建立20家左右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统计局 | 2018年 | 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材料产业等9大领域 |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 | 国家发改委 | 2017年 | 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化的重点任务是加快先进金属及非金属关键材料产业化、加快先进有机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提升先进复合材料生产及应用水平等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2017年 | 将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列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要提升纳米材料规模化制备水平,开发结构明确、形貌/尺寸/组成均一的纳米材料,扩大粉体纳米材料在涂料、建材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纳米材料在光电子、新能源、生物医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2016年 | 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新化合物的合成、物理及化学改性等先进的加工成型技术,膜组件;光电信息,高分子材料;液晶高分子材料;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相变材料,高分子转光材料;具有特殊功能,高附加值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及以上材料的应用技术。” |
《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2016年 | 重点发展应用于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等领域新产品,多功能、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及助剂;重点发展光学膜、新型柔性/液晶显示屏、高阻隔多层复合共挤薄膜等功能性膜材料及产品 |
《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2016年 | 重点发展先进基础材料,突破一批关键战略材料,积极开发前沿材料 |
《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 | 工信部 | 2015年 | 强化新材料发展顶层设计,推动建立并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风险补偿机制,努力形成上下游良性互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 | 2015年 | 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新材料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高度关注颠覆性新材料对传统材料的影响,做好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等战略前沿材料提前布局和研制,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纳米薄膜材料制造行业下游主要应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纳米薄膜材料制造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消费电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年份 |
主要内容 |
《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工信部 | 2021年 | 重点推广智能终端市场,瞄准智能手机、穿戴式设备、无人机、AR/VR设备等智能终端市场,推动微型片式阻容元件、微型大电流电感器、微型射频滤波器等各类电子元器件应用。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 2020年 | 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将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优先向基站建设开放,研究推动将5G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 | 工信部 | 2020年 | 制定移动物联网与垂直行业融合标准。推动NB-IoT标准纳入ITUIMT-20205G标准;面向智能家居、智慧农业、工业制造、能源表计、消防烟感、物流跟踪、金融支付等重点领域,推进移动物联网终端、平台等技术标准及互联互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行业应用标准化水平 |
《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 | 2020年 |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丰富5G+、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推动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服务机器人等,带动智能终端消费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19年 | 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电子产品用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范畴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2019年 | 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8年 | 在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上,提出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带动产品创新,提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产品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 2018年 | 提出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17年 | 在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上,提出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国家发改委 | 2017年 | 明确了5大领域8个产业作为新一轮发展规划的重点鼓励、扶持行业,其中列出的“1.1.2信息终端设备”中提到“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包括智能手机,指配备操作系统、支持多核技术、支持多点触控、支持应用商店及Web应用等多种模式、支持多传感器和增强现实等功能的智能手机 |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 | 工信部 | 201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发展,鼓励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企业积极开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产品,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引导企业健全相关管理机制 |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 | 2016年 |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列入“鼓励发展重点行业”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 | 2015年 | (1)战略方针和目标: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着力破解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作为战略重点;(2)战略任务和重点:加强“四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着力解决影响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产品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大基础专用材料研发力度,提高专用材料自给保障能力和制备技术水平;(3)战略支撑与保障: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 | 2013年 | 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面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热点,加快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支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整机企业与芯片、器件、软件企业协作,研发各类新型信息消费电子产品。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夯实信息消费的产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