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元前驱体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三元前驱体行业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中国三元前驱体行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 |
发文机关 |
实施日期 |
相关内容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2020年4月 |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 工信部 | 2019年12月 | 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比容量≥190mAh/g(0.5C),循环寿命≥1,000周(80%,0.5C),作为关键战略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19年10月 | 鼓励类产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300Wh/kg,循环寿命≥1,800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高容量长寿命次电池电极材料、前驱体材料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2019年3月 | 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 2018年2月 | 新政策补贴标准提高,补贴金额下降,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纯电动车续航150-300公里车型补贴分别下调约20%-50%不等,低于150公里续航的车型将不再享有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及400公里以上车型,分别上调2%-14%不等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 |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国家发改委 | 2017年11月 | 提升先进复合材料生产及应用水平,加快开发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无人机制造等领域用纸基新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高安全高比能电池等高性能电池材料及产品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 | 2017年9月 |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 2017年4月 |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开展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 |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2017年2月 | 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使用环境达-30℃到55℃,可具备3C充电能力;到2025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瓦时/公斤;到2020年,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1,000亿瓦时,形成产销规模在400亿瓦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到2020年,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及零部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2016年12月 | 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提升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1月 | 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 | 2015年5月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位列十大重大领域,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14年7月 |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 | 工信部 | 2020年10月 | 至2035年,我国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将各占一半,汽车产业实现电动化转型;针对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预计至2035年,形成自主、完整的产业链,自主品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技术水平和国际同步,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50%以上,其中纯电动将占新能源汽车的95%以上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2020年11月 | 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在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如下:
中国三元前驱体行业在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 |
发文机关 |
实施日期 |
相关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8年10月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提升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产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11月 |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
《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2016年9月 | 坚持绿色发展,推广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以及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 国务院 | 2013年8月 | 该意见把再生资源深度利用列进国家要加快发展的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领域,将循环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再生资源产业符合国家循环经济的战略布局,是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方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2年7月 |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 | 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 | 2011年1月 | 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多次循环利用有色金属,既保护原生矿产资源,又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等 | 2010年7月 | 该政策大纲提出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其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及税收支持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本文采编:CY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