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肉类食品加工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肉类食品加工行业基本上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在行业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方面,食品加工业的行业准入、产品质量、卫生标准主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等部门制定。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牧部门、环保部门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产品质量、生产经营等监督管理工作。
肉类食品加工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和中国畜牧业协会,其主要职责是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管理工作,同时积极为行业内企业服务,进行产业及市场研究、协调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维护会员权益、开展国际交往活动等发挥行业整体优势。
二、肉类食品加工行业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肉类食品加工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名称 |
发布/修订时间 |
发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2015年4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2017年11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018年12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进行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2018年12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2019年10月 | 国务院 | 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实施进行了规范。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2020年1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肉类食品加工行业产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肉类食品加工行业享有多项国家鼓励政策,有利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名称 |
发布/修订时间 |
发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食品工业“十三五”发展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6年 | 食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与健康要求更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工业发展模式将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促进食品制造绿色化;鼓励食品企业采取设立境外办事处和技术中心等多种方式“走出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合资等方式进入海外食品加工和研发领域,拓展营销网络,深度融入全球食品产业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7年 | 食品工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传统民生产业,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今后一个时期,食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与健康要求更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工业发展模式将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 国务院 | 2017年 |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辅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强供应链管理,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购、标准化生产、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自愿性质量管理规范。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发展改革委 | 2019年 | 将“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列为鼓励类产业;将“年屠宰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列为限制类产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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