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概述
汽车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用融资租赁方式先获得汽车的使用权,然后每月支付租金,期满后承租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买下承租车。它自身具有交易效率高、门槛低,产品组合更灵活的特性。融资租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租,出租方先从生产厂购买车辆,然后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期末按客户意愿结余残值,所有权由出租方转移至承租方。二是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有车辆出售给租赁公司后再租回,按月支付租金,期末重新获得所有权。
汽车融资租赁的主要参与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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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买卖与租赁相结合的汽车融资方式。一般而言,汽车融资租赁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不属于汽车融资的范畴,而只是一般的汽车租赁。这些条件包括:
1、消费者需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租金(汽车使用补偿费);
2、如果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包括租金及相应赋税)已经相当于或者超过汽车本身的价值,依照汽车租赁合同,消费者有权获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3、如果消费者(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所付租金总额尚未超过汽车价值,消费者(承租人)此时享有选择权,对租期届满后的汽车可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1)在补足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的相应余额后成为汽车的所有权人;(2)如果汽车现值高于(1)项约定的余额,消费者可以出卖所租汽车,向零售商偿还该余额,保留差价从中获利。(3)将该汽车返还给出租人;
4、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消费者欲购买所租汽车,其不必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付清尾款。但严格地说,融资租赁方式和分期付款的汽车零售方式还是有一定的差别。规定的汽车分期付款的零售方式,实质上是附条件买卖。销售商保留汽车的所有权,其实是债权人为实现保护自己债权而设定的一种担保,但是,合同的目的仍在于转移汽车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则不同,它是买卖与租赁的结合,消费者(承租人)最终是否成为所租汽车的所有权人,选择权在消费者(承租人)。
二、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
汽车行业增长潜力强劲,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潜力无限。各大汽车经销商、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汽车金融公司已经纷纷入场,并随着互联网的推行和各大公司近几年的产品创新,汽车行业的格局正在悄悄洗牌,为汽车行业的金融化发展做好准备,未来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潜力无限。
2014-2018年中国新车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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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市场的大力发展,从而提高人们对汽车的更换意识,这是推动融资租赁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世界第二经济体,第一人口大国,我国汽车保有量预计成为全球第一。
2014-2018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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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车市场逐渐饱和,汽车产销在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发展后下滑,直接影响到汽车金融行业,在国内强监管、去杠杆的背景下,汽车金融的投资热度逐渐减退。资本市场对汽车金融行业持观望态度。汽车金融行业经过2016、2017年高速发展后,也逐渐暴露出风险与隐患,整个投资市场开始冷静看待这个行业,投资热情有所下降,投资机构在甄选投资企业时更加谨慎和理性。从融资规模来看,2018年,中国汽车金融行业总融资金额约合182.39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融资金额339.9亿元人民币减少85.86%。
2014-2018年中国汽车金融行业投融资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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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目前已成为国际上流行的一种厂商和消费者沟通的方式,成为厂商卖车、用户买车的一种新型销售模式。2018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约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20%左右。
2017-2021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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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出行市场是汽车融资租赁重要的B端市场
近年来,我国移动出行行业发展迅速,出行行业的大量用车需求为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从2014年开始我国共享出行用户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我国移动出行用户达到4.99亿人。从城镇居民交通支出(包括公共交通、出租车以及网约车等支出)结构看,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交通支出为24061亿元,其中共享出行服务支出为2478亿元,占比10.3%,较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比2015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
移动出行行业一般包括网约车、分时租赁、短租、专车等业务形式,每种业务形式都需要大量的运营车辆,无论车辆来自于租赁公司、平台还是个人,融资租赁都可以有效解决购车时大量资金沉淀的问题,缓解购车主体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出行公司优化现金流,更好地开展运营。
2014-2018年我国移动出行用户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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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随着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市场要求,也无法套用其他成文法律予以规范。例如,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融资租赁究竟是金融业务,还是多项结合的综合业务尚未做出规定,因此,在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与义务不明晰,且融资租赁的行业监管、市场准入等全都没有成条文、较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租赁双方一旦形成纠纷,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此外,融资租赁所有权上亦问题重重,因实际需要,融资租赁汽车的相关证照全部授权为承租人,仅依靠融资租赁合同作为制约。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承租人隐瞒事实售卖融资车辆,作为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在车辆抵押登记方面亦不规范,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为原则性文件,各地法律法规不一,执行尺度标准也大不相同,比如部分地区的车管部门仅对具有金融牌照的银行机构准许抵押,而不准许非金融机构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抵押操作。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制约了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二)市场多方面因素制约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最大的难点是车辆的后期回购和处置,没有成熟的二手车市场作为支撑,短期内融资租赁还难以形成规模。若汽车市场不稳定致使租赁协议被迫中断时不能妥善处理回收车辆,那么汽车市场的波动就很容易转化为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风险。如今,国内尚没有成熟的二手车市场,几乎没有对车辆的评估机制及统一标准,也没有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更没有具有公信力的机构进行监督。不健全的二手车市场也催生了职业化骗车群体的诞生,他们在融资租赁公司骗取车辆后,将其交给幕后懂行的中介进行“销赃”。另外,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成为汽车厂商“去库存”的渠道。汽车制造厂长期处于产业链的源头,掌握了话语权,融资租赁公司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很难拿到既廉价又畅销的车型。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只是大多汽车厂商处理库存、滞销车型的渠道。经查看目前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易鑫、弹个车、花生好车等融资租赁平台,可选的车型并不多。可提到的车和4S店新车相比,在配置上也有差距。
(三)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实力较弱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起步较晚,最初,从事汽车融资租赁的企业依靠各种途径规避政策制约,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汽车后高价、短期“租”给企业,很长时期内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受限。目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有所发展,但前期投入的资金额度比较大,回笼速度比较慢,很容易导致租赁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此外,为满足不同级别客户的需求,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还要不断更新车辆,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因此在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对企业自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的要求比较高。但现实条件下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行业的发展。
四、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法律环境
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一,建议通过立法来从本质上规范汽车融资租赁,短期内可先出台相关意见及法律解释对汽车融资租赁进行规范,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的出台;第二,要协调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监管部门,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推动银监会、商务部和公安部在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的协调监管,积极落实《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加强汽车市场管理,引导合作新途径
为了营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平、公正、诚信的运营环境,应尽快建立科学、专业的评估系统,可借鉴美国在二手汽车管理上的经验,对每辆出厂的汽车建立档案,记录所有信息,以提高二手车市场的规范管理;尽快建立规范的服务体系,加强售后保修服务,可借鉴国外经验,将保修服务和售后服务这些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写进合同,通过保险和担保公司对二手车售后服务进行规范;引导融资租赁企业增强业务创新能力,与汽车销售厂商建立新的合作模式,汽车融资租赁企业应与汽车厂商建立“合作不竞争,补充不替代”的业务关系,达到互惠共赢。
(三)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做大做强
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规模小,发展速度迟缓,亟须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不仅帮助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迅速发展增强实力,还可以减轻企业经营环节中的各种负担。在国内,许多地区如沈阳、大连、天津、济南、浙江等地对融资租赁已经实施了相关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可借鉴其经验,在企业成立、人才引进、税收等方面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此外,亦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对汽车融资租赁企业设置不同梯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