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港交所披露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股书。
根据披露,本次募资所得款项净额,新力控股将用于为现有项目融资、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一般营运资金。
具体来看,为现有项目融资方面,包括物业开发项目的建设成本,即南昌时代广场、南昌新力城、南昌铂园、惠州新力城、广州琥珀园及苏州铂园;偿还有息负债方面,公司拟用于偿还大部分现有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包括到期日为2019年10月固定年利率9.95%的两年期资产管理公司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10月固定年利率为9.5%的18个月银行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11月固定年利率为9.0%的两年期借款,以及到期日为2019年12月固定年利率为13.62%的两年期资产管理公司借款。
招股书显示,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新利控股分别录得收益人民币22.23亿元、52.41亿元及84.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4.6%;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31亿元、2.78亿元及5.5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105.9%。已交付建筑面积由2016年的356493平方米增至2017年的678749平方米,并进一步增至2018年的1119603平方米。
据资料显示,新力总部位于上海, 2010年在江西省开展第一个项目。经过近10年的营运,在江西省住宅物业开发企业中确立了领先地位,并拓展至长三角地区、大湾区及中西部核心城市及其他高增长潜力地区。
截至2019年3月31日,新力控股拥有101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物业项目,包括77个由子公司开发的项目、24个由合资企业和联营公司开发的项目。应佔的总土地储备约为1480万平方米,包括由附属公司开发的1280万平方米物业项目及由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开发的200万平方米物业项目,可按相关项目的股权比例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