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喀什银监分局公布了《关于不予核准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对喀什农商行提出的股权变更事项予以否决。
喀什农商行提出的股权变更申请,是关于其股东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德展金投”)受让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同维投资”)3500万股股权。据喀什银监分局的批复,德展金投在未向喀什农商行董事会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将3500万股股权(占该行总股本的6.90%)全部质押给包头农商行,为其全资子公司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1944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承诺、公司章程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喀什银监分局审查认为,德展金投不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因此,不予核准喀什农商行此次股权变更申请。
喀什农商行成立于1996年,前身为喀什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后成立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4年,在合作联社为基础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同维投资作为发起人,认购该行33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51%。后在该行2016年增资扩股时,整体按照10:3转增股份产生孽息996万股。根据喀什农商行2017年年报,截至2017年底,同维投资为该行第二大股东,持股4316万股,比例8.51%。第一大股东为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6%。
今年1月2日,喀什农商行发布公告称收到喀什市人民法院关于同维投资4316万股权拍卖公告通知,起拍价2.25元/股,原因是同维投资受到债权人起诉和查封股份。
1月15日,喀什农商行发布公告,德展金投与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竞买人,通过拍卖竞得同维投资持有的4316万股股权。1月17日股权过户完成,德展金投持有喀什农商行3500万股股权,总持股比例6.9%,同维投资不再持有喀什农商行股份。
早在今年6月20日,喀什农商行发布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称公司股东德展金投质押其持有3500万股股份,用于借款,质押权人为包头农商行。此次股权变更申请被监管部门否决,意味着德展金投成为喀什农商行股东一事或将生变。
值得注意的是,喀什农商行是新三板首家挂牌的农商行。2017年2月28日,喀什银行拿到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函。
2017年该行业绩表现不佳,根据该行年报,2017年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4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19.08%。截至2017年末,喀什银行银业收入为4.94亿元,同比上升10.84%;其中,利息净收入为 2.53 亿元,同比下降 31.18%。年报对于利息净收入减少的解释是:一是由于喀什地区维稳压力及经济下行造成的信贷资金有效需求不足,二是由于利率市场化及同业竞争,造成利差不断收窄。
不良贷款方面,喀什银行不良率连年上升,2017年末达到2.32%,比上年末的1.59%增加0.73个百分点。年报称不良贷款率增加主要原因是经济环境下行,客户经营遇到困难,还款能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