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营业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财务会计不规范等问题,ST 黔昌(834030)被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
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表示,ST 黔昌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ST 黔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ST 黔昌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提交整改报告,详细说明整改落实情况。
此外,ST 黔昌实际控制人林普、董事会秘书林涛、财务经理覃剑未能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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