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股份(833738)多次信披违规,4次增资签署对赌协议和董事长被起诉,都未披露,被股转处罚。另外,在经营上,公司两个成熟项目停止运营。
股转处罚书称,自 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 16 日挂牌之前,大象股份先后进行了四次增资,四次增资过程中均涉及对赌条款,因触发现金补偿或股份回购条款,光大资本、上海锦麟、武汉泰德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德鑫”)、宏业广电先后提出了现金补偿或股份回购的要求。
而这几次增资协议中对赌事项,大象股份从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未披露事项还不止于此。公司董事长陈德宏被起诉要求支付赔偿金和现金回购股份一事,公司也未做任何披露。
据介绍,泰德鑫起诉大象股份及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陈德宏,要求判令陈德宏向其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2,783.61 万元,要求判令陈德宏以人民币 5,556.16 万元的款项现金回购其持有的大象股份的 6.23%的股权,并要求判令大象股份承担连带责任。
大象股份是一家以户外广告,公共交通系统媒体网络运营为核心的公司。
最新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亿元,同比增加了 17%。目前,杭州地铁 1 号线、东莞 T 牌媒体两个成熟项目停止运营。新增西安地铁 3 号线 2017 年 1 月 1 日投入运营,沈阳地铁 1、2 号 2017 年 6 月 1 日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