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料行业处于整合竞争阶段
产量增速整体趋缓,行业趋于成熟。亚洲作为全球最大的饲料生产区,产量约占到全球产量的36%,其中我国是最大的饲料生产国,据统计,我国饲料产量达到1.87 亿吨(相比我国官方统计数据低),其中猪料产量7549 万吨,同比降低7.11%,占全球猪料总量的27.7%;家禽料仍是饲料中占比最大的,2016 年产量8430 万吨,水产饲料1640 万吨。
我国饲料工业发展起于70 年代末,在三十多年的发展进程中共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80 年代初的初创期、1983-2000 年的快速发展期、2001-2010 快速扩张期、2011-至今的稳定增长及整合竞争期。纵观近四十年的发展,我国饲料工业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至2011 年,全国饲料产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近几年,我国饲料行业发展速度开始减缓,产量增速呈逐年下跌趋势,2016 年我国工业饲料产量为20918万吨,增速为4.54%,相比快速增长期的黄金十年已经大幅降低,这也预示着我国饲料行业已趋于成熟。随着“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动能转换的提出,行业内部整合、全产业链和全球化发展将成为饲料企业做大变强、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饲料行业CR10 已经超过35%。2015 年底,全国饲料加工企业数量6772 家,相比2011 减少4151 家。2015 年我国年产50 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达到51 家,饲料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2016 年,饲料产量过千万吨省份9 个,总产量13 548 万吨,占全国总产量64.8%,较2015 年提高1.2%。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到2020 年中国饲料企业减少至3000 余家,100 万吨产能的企业增加至60 家,约占全国饲料产能的60%,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我们认为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以及行业监管愈加严格,中小型企业的淘汰速度会加快,这不仅为大型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市场容量,也有助于饲料行业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行业监管及环保压力促使饲料行业加速变革
饲料行业监管愈加严格。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越来越多,国家对于饲料行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从源头上解决饲料安全问题。《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再次明确要发展安全高效环保产品,促进饲料工业加快升级。
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密集出台 | ||
实施日期 | 名称 | 内容 |
2011 年10 月 | 《全国饲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鼓励饲料企业兼并整合,提升行业集中度。鼓励饲料生产企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增强抗风险和持续发展能力。 |
2012 年5 月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主要对新产品的审定与进口管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作出相关规定 |
2012 年7 月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 |
2012 年7 月 |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 规定了新饲料及新饲料添加剂的审定程序 |
2012 年7 月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 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的质量检测与监管 |
2012 年12 月 |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 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应该具备的资质及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
2012 年12 月 |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 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该具备的资质及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
2013 年12 月 |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 加强对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保障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
2014 年7 月 | 《饲料标签标准(2013)》 | 重新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标签标示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
2014 年7 月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 规定了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方法 |
2016 年10 月 | 《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提高饲料原料保障能力;提高饲料安全保障水平。发展安全环保饲料产品;提升饲料加工水平;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
2017 年 | 《饲料卫生标准2016 修订版》 | 拓展了标准对于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的覆盖范围;明确提出不适用于宠物饲料,宠物饲料卫生标准另行制定 |
环保政策加速饲料企业重新洗牌。近年,国家推出的一系列环保法规,对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了规定,加大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尤其对重点水源地及周边水系地区养殖规模作出限制。根据中央的法规政策,全国各地纷纷设立了禁养区和限养区,南方水网地区的禁养区内猪场在逐步迁移。
环保政策的执行不仅进一步加快生猪养殖散户的退出,减少环保不合格、规模小的落后产能,也促使规模化养殖产能持续扩张,从而不断改善养殖规模结构。另外,禁养区、限养区的成立还将对各地以及全国范围内的生猪养殖产能进行调整。养殖规模结构和产能区域调整必将对饲料行业现有的产能布局、市场份额、定价能力、经营模式等都产生深刻影响。环保政策对生猪养殖和饲料行业的影响使市场上现有的优势企业面临重新洗牌的风险。
环保政策密集出台 | ||
实施日期 | 名称 | 内容 |
2015 年1 月 | 新《环保法》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
2014 年1 月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 |
2015 年4 月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自2016 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
2015 年11 月 | 《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 | 主产县要制定生猪养殖规划,合理划定适宜养殖区域和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禁养区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限要求,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生猪规模养殖场,引导生猪养殖向非超载区转移 |
2016 年5 月 | “土十条” |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
2016 年12 月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2017 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
2017 年6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障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防止污染环境;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已建成的由政府部门责令出拆除或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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