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单位用电量创造的 GDP 值一直处于上升态势,但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2015 年, 我国每度电创造 1.94 美元 GDP;美国每度电创造 4.80 美元,德国和英国每度电分别创造 6.57 美元和 6.73 美 元(注:汇率取 2015 年在岸美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6.23),每度电创造的 GDP 值处于较低水平。电力在终端消费能源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度电 GDP 这一指标对能源利用率的反应也越来越具有代表性。这充分反映了 我国继续提升能源利用率的紧迫性。
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和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 GDP 平均增速为 6.5%, 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 3.6%,如何用好电,提高能源利用率成为一个时代性的问题。 全社会能源利用率的高低由全社会产业结构和社会单元的能源利用率两个方面决定,社会单元的能源利 用率的提高将由未来的“能源方案解决者”来完成。 另一方面,铁路全面电气化、汽车以电代油、城市轨道交通、农业生产自动化、家居智能化等在电力消 费终端的新需求,对电网结构、电力配送和用电服务都提出了新需求,由需求侧驱动,如何去用电也成为时 代性问题。围绕“如何用好电”,“如何去用电”两大问题,大用电时代正式开启,电力设备相关企业的业务 驱动方式也将逐渐发生变化,将由投资建设拉动变为解决方案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