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诉抄袭案开庭 被告当庭否认抄袭

  12位作家联合起诉《锦绣未央》作者抄袭案又有新进展。昨天(4月24日)下午2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锦绣未央》系列著作权侵权案中的《身历六帝宠不衰》一案。原告代理律师王国华透露,后者涉嫌被抄袭语句有580处,情节118个,要求索赔410500元。而被告方周静(笔名 秦简)代理律师则当庭否认抄袭,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在网站“潇湘书院”上线,四年间,小说从连载、出版,到翻拍电视剧,再到开发同名漫画和手游,可以称之为当之无愧的大IP。但与之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同时,这个IP便一直处于“抄袭”的疑云当中,拼凑、照搬的质疑声不绝于耳。

  今年1月,11位作家联名起诉,要求《锦绣未央》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及销售商当当网停止侵权并道歉,索赔200余万元。3月份,一个重量级的人物——新武侠四大宗师之一的温瑞安加入原告队伍,成为第12位维权作家。可以说,是在抄袭、注水等乱象频生的网文界中,《锦绣未央》一案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场侵权维权。

  该案于4月24日下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由此本案属于系列案件,此次先开庭一案,所涉及的权利作品为《身历六帝宠不衰》。原告方面提交证据指出,小说《锦绣未央》作者周静涉嫌抄袭原告作品《身历六帝宠不衰》580处语句和118处情节,因此要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105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腾讯娱乐了解,昨日的庭审于下午14时开始,17时结束,开庭时间持续大约三个小时,双方作者都没有到场,由代理律师出庭。原告代理律师王国华向腾讯娱乐透露,在长达三小时的审理中,双方代理律师围绕原告是否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锦绣未央》是否构成抄袭以及赔偿数额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当庭答辩。

  对于抄袭的指控,被告代理人当庭否认,并坚称“我方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两个比对文件当中,一部分相同的语句在之前的作品当中已经发表过,有许多语句段落的描写,属于惯常性的描写手法,因此,原告所主张的《身历六帝宠不衰》的作品在该部分不能享有著作权”。

  对于本案结果,法院将择日宣判。至于《锦绣未央》系列案中的其他案件开庭时间,原告律师王国华表示,仍在等待法院通知。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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