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药品批发企业市场规模已达到1.42万亿规模,与零售企业的市场规模之比约为4:1。“十二五”期间,全行业已形成3家年销售规模超千亿元、1家年销售额超500亿元的全国性企业,24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51.7%(同比+2.9%)。此外,2015年零售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有21家(同比增6家)。
2015年,批发行业市场规模为人民币1.42万亿,同比增10.6%(相比于2014年下降4.7%)。根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批发企业收入前3位的企业合计收入同比+19.6%(同比仅下降0.4%),前10位的收入同比+18.0%(同比下降1.4%),百强企业的收入同比+15.6%(同比下降2.5%)。
2015年主营收入前3的批发企业市占率达33.5%(同比+2.5%),批发百强企业市占率为68.9%(同比+3.0%)。前三大龙头批发企业(均为全国性布局)已占据批发市场规模的1/3,集中度非常高。我们认为,区域性企业更具扩张潜力,扩张后的业绩增厚效应会高于全国性企业。
医院渠道合计占处方药零售市场超过90%,其中城市等级医院为主导,占61%,而零售药店仅有9%。美国处方零售市场是以连锁店为主体,多种渠道相对均衡的流通格局。其中连锁店占了处方零售市场34%,其次是邮递服务20%,医院渠道(非联邦医院、联邦机构)占比仅有10%。
处方药的导入,将对零售药店的业务模式产生深远影响,根据《健康报》,同品种药品的全国平均零售价,药店要比医院低1/3以上。全国46万家零售药店高密度分布,加上医药电商蓬勃发展,将大大提升患者购药体验。(1)处方药导入后,零售终端将直接对接大量的慢病和重大疾病患者,渠道价值和对工业企业的话语权将大幅提升;(2)同时,患者资源以及大数据的沉淀,也将使零售药店药事服务、慢病管理等创新业务落到实处,并可能与医保、商保产生更深层次的商业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