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月,全国 27 个地区(不计西藏)实现用电量同比增长3。各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增速排名前五为新疆(11.95%)、安徽(9.50%)、陕西(9.46%)、江西(9.33%)、浙江 (8.35%);排名后五为甘肃 (-5.57%)、青海 (-4.95%)、 云南 (-2.18%)、宁夏 (-0.81%)、天津(0.64%)。
分省份全社会累计用电量
分省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同比
10 月,全国 29 个地区(不计西藏)实现用电量同比增长4,仅内蒙古同比下滑。各地
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排名前五为新疆(14.29%)、浙江(12.72%)、宁夏(10.75%)、陕西(10.36%)、广东(10.26%);排名后五为内蒙古(-2.64%)、天津(1.22%)、湖南(1.92%)、河南(3.05%)、黑龙江(4.13%)。
分省份全社会当月用电量
分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当月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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