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12月21日上午9时召开2021年第98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科”)的首发申请,保荐人为民生证券。
福特科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是《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福特科成立近二十年来,对多项光学加工制造技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革新,在光学镀膜技术、精密光学冷加工技术、精密光学镜头设计和开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集精密光学元件、组件设计开发、精密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企业产品服务于全球众多的先进装备制造、视频监控、汽车、医疗、科研院所等行业客户,并远销北美、欧洲、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DANAHER、ALIGN、TRUMPF、NOVA、EXFO、VELODYNE、RENISHAW、ORBOTECH、KOSTAL、华为、大华股份、宇视科技、天地伟业、锐明技术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哈佛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斯坦福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和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等知名科研机构的供应商,获得主要客户颁发的最佳服务奖、优秀供应商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