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注册制下IPO企业共171家 一二级市场仍存高价差

近日,注册制下的新股定价问题再次成为市场“最关注”。从今年上半年的数据表现看,注册制下的新股发行定价与其二级市场估值,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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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受多方面因素所致,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确实存在着一二级市场估值的背离现象。但随着注册制改革的逐步推行,预计价差会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今年上半年,注册制下,科创板和创业板IPO公司达171家。从上市首日涨跌幅来看,科创板86家公司上市首日平均上涨约192.35%,其中32家公司上市首日涨幅超过200%,4家涨幅超过400%;创业板85家公司上市首日平均上涨约264.19%,其中48家公司上市首日涨幅超过200%,19家涨幅超过400%。

结合上周五收盘的最新数据看来,这一对比似乎更为明显。相较于发行价,上述86家科创板公司的平均涨幅达203.68%。其中,除1家公司以7%的跌幅跌破发行价外,另外85家公司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在这之中,更是包括1家累计涨幅高达1157.62%和5家累计涨幅超过500%的公司,以及51家累计涨幅超过100%的公司;而创业板方面,85家公司的平均涨幅亦高达164.5%,其中,8家公司跌破发行价。

注册制下新股定价与二级市场估值形成较大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与此前部分机构独立定价能力偏弱、报价内部研究不充分等因素有关,预计这样的差距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不过,在华兴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庞溟看来,随着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预计未来一二级市场也将逐步形成估值连通与行情联动。

邓利军认为,注册制的本质实际上是实现监督与审核的分离,同时也意味着高度的市场化,尤其是定价、交易方面的市场化。

仅从定价方面看,由于新股发行价格主要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因此,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好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显然是打通一二级市场估值联动的重要环节。

邓利军称,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对中介机构的专业定价能力、责任意识的考验将更加强化。因此,中介机构应更加勤勉尽责,发挥好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作用。同时,也应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正确的投资导向,进而使得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定价差异更加合理、均衡。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目前,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询价定价机制,是不得高于4类机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和险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在这种机制下,投资机构有动力压低一级市场发行价。即只有发行价越低,其在二级市场的套利空间才会越大。基于此,该投行人士建议,可以取消“不得高于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规定,并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配售权。

在促进一二级市场定价更均衡方面,上市公司同样有责。在张立超看来,上市公司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这是投资者形成正确价值判断的有效保障,也是进行合理市场定价的重要基础。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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