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成都市工业无人机产业链培育建设,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10月1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以下简称《专项政策》),对于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超1亿元的企业,或为无人机制造单位提供自主研发原材料的企业,或用无人机从事特定服务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政策从1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专项政策》中明确,对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无人机新产品型号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为无人机整机制造单位提供自主研发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产品,并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供需方第一年实际销售合同总额的5%(双方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使用无人机提供电力巡检、应急救援和人工影响天气等生产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收入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同时,对新获批建设的工业无人机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凡围绕工业无人机产业链开展研发投入,按项目技术研发投入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开放共享研发资源、先进设备、测试计量等资源,并且年服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按年度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鼓励成都市从事无人机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技术标准制(修)定。国际技术标准制(修)定奖励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第一承担单位奖励4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20万元。国家技术标准制(修)定奖励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行业技术标准制(修)定奖励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系列技术标准只奖励其中一项,单户企事业单位年度内奖励最高100万元。
此外,支持无人机产业链相关企事业单位争取低空空域开放,开展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在内的各类试飞基地建设。对成功建成无人机试飞基地且向3户(含)以上无人机整机企业提供试飞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按固定翼和旋翼无人机试飞基地区分,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高端专业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对单个人才年度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含)、200万元(含)、300万元(含)的工业无人机领域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