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覆膜砂及废(旧)砂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中国铸造协会是覆膜砂生产和废(旧)砂再生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及市场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技术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产品质量的监督、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
各省市级铸造协会为当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负责对本地铸造企业的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向政府提出有利于铸造行业振兴和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及行业规划的建议;协助政府对铸造行业实施宏观调控;沟通和协调会员单位间的联系以及境内外的交流和合作。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我国铸造领域的标准化技术管理工作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铸造领域标准化的国内对口管理工作。
二、覆膜砂及废(旧)砂行业相关政策
覆膜砂及废(旧)砂行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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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 2013年 | 国务院 | 明确要求“深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产业聚集,培育龙头企业” |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 2013年 | 工信部 | 明确规定了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并且对各种旧砂的回用率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也利好旧砂回收处理行业的发展 |
《铸造行业“十三五”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 2015年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 | 重点技术包括:(1)开发高强度、高硬化速度、无污染和低成本新型铸造粘结剂及其配套的固化剂;(2)研制常温流变性、高温抗粘砂性、低成本、多功能的铸型涂料;(3)解决混有树脂芯砂的粘土砂、水玻璃砂和碱性酚醛树脂砂等旧砂再生回用的工艺和设备 |
《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2016年 | 中国铸造协会 |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高铸造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向效益转变。到2020年,我国铸造企业数量预计从目前的2.6万余家减少至1.5万家以内,占企业总数量30%的铸造企业约4,500家的铸件产量将会达到铸件总产量的8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龙头骨干铸造企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8年 | 国务院 | 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以煤炭、有色金属、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矿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等 |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201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 |
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1.2.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制造;1.7.2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
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 | 分析在现有社会经济和管理机制条件下,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对照《试点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管理与固体废物管理有机融合,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推动资源化利用,保障安全处置防控环境风险的角度,梳理法规标准、政策制度、技术装备、市场经济手段、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分析主要原因 |
《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 | 2019年 | 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 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将产能置换方案报送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区域地区建设绿色铸造产业园,减少排放;同时引导铸造产能向环境承载能力强的非重点区域转移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第十四类机械第25条铸造用树脂砂、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应用第四十三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第22条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
《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310021—2019)团体标准 | 2019年 | 中国铸造协会 | 针对行业现状,瞄准国际先进,规定了铸造企业的建设条件与布局、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装备、质量管控、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和监督管理规范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该法,强化固废管理制度建设。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 2021年 | 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 | 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 |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2021年 | 国务院 |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铸造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2021年 | 中国铸造协会 |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速推进铸造行业向绿色智能化方向发展,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绿色铸造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形成适用典型铸造工艺和不同产品的智能制造成熟模式。进一步提高铸造产业集中度,到2025年,铸造企业数量较十三五末期预计下降20%,形成10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园区),实现产业集中度和聚集度的进一步提高。 |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 2021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共伴生矿、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等重点品种,推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大力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文采编:CY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