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2020 年预计产量为39 亿吨、消费量为41 亿吨,年均增速分别为0.8%和0.7%,相比十二五期间增速1.9%和2.7%大幅下滑。煤炭企业数量3000家以内,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 处左右,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5%以上。为满足“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煤炭运输需求,铁路规划煤炭运力36 亿吨,北方八港下水能力8.7-9.3 亿吨,预计运力相对充足。
产量和消费量:《规划》中计划到2020 年,煤炭产量39 亿吨、消费量41 亿吨,年均增速分别为0.8%和0.7%(2015 年产量和消费量分别为37.5 亿吨和39.6 亿吨)。
煤炭生产结构:预计到2020 年,煤炭企业数量控制在3000 家以内,较2015年减少50%以上(2015 年煤炭企业数量为6000 家)。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处左右,相比2015 年减少39%(2015 年煤矿数量为9700);2020 年计划120 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30 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10%以下。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5%以上(2015 年占93%);5000 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量占60%以上,相比较2015 年提升5 个百分点。
煤炭跨区调运:预计到2020 年,煤炭调出省区净调出量16.6 亿吨,其中晋陕蒙地区15.85 亿吨,主要调往华东、京津冀、中南、东北地区及四川、重庆;新疆0.2 亿吨,主要供应甘肃西部,少量供应四川、重庆;贵州0.55 亿吨,主要调往云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煤炭调入省区净调入19 亿吨,主要由晋陕蒙、贵州、新疆供应,沿海、沿江地区进口部分煤炭。
铁路运力:预计到2020 年,全国煤炭铁路运输总需求约26-28 亿吨。考虑铁路、港口及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需要铁路运力30-33 亿吨。铁路规划煤炭运力36 亿吨,较2015 年增加20%或6 吨,可以满足“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煤炭运输需求。
下水运力:预计到2020 年,以锦州、秦皇岛、天津、唐山、黄骅、青岛、日照、连云港等北方下水港,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南方接卸港,以及沿长江、京杭大运河的煤炭下水港为主体,组成北煤南运水上运输系统。北方港口海运一次下水量8 亿吨。考虑铁路、港口及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需下水能力8.5 亿吨。北方八港下水能力8.7-9.3 亿吨,可适应煤炭下水需要。
十三五期间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年均增速分别为0.8%和0.7%(亿吨)
十三五期间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煤炭企业数量计划减少过半,煤矿数量缩小约39%
我国煤炭调运图
2010-2015 年期间,全国原煤开采新增产能总体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2010 年到2013 年年新增产能维持在4 亿吨左右, 2014、2015 年新增产能分别降至29545万吨和22642 万吨。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将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5 亿吨/年左右。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规划》明确,从2016 年起,3 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未经核准擅自开工的违规建设煤矿一律停建停产,承担资源枯竭矿区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等任务确需继续建设的,须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减量置换,同时要求新建煤矿建设规模不小于120 万吨/年。
积极发展先进产能:《规划》还首次提出积极发展先进产能,重点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和大型井工煤矿,依托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高效的大型现代化煤矿。截止2016 年底,全国建成年产120 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产量占全国的75%以上,相比较2015 年继续提升2 个百分点。其中,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的特大型现代化煤矿59 处,总产能达8 亿吨以上。未来几年,先进产能占比有望继续提升。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规划》支持大型企业开发大型煤矿,整合矿区内分散的矿业权,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发展大比例交叉持股,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预计到2020 年,煤矿数量和煤炭企业数量有望降至6000 和3000 家以内,降幅分别达39%和50%,行业兼并重组或将大面积展开。
2015年全国煤炭新增产能22642万吨,同比下降23.37%(单位:万吨)
根据煤炭工业协会的统计,2006-2015 年,全国累计关闭落后煤矿16866 处,淘汰落后产能11 亿吨/年左右,其中2010-2015 年淘汰落后产能约8 亿吨/年。2016 年,在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指导下,全国退出产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中央企业实际退出产能3497 万吨,陕西、河南、山西、贵州、湖南和四川等省份退出产能也均超过2000 万吨。目前,央企以及多个省市出台了2017 年煤炭去产能目标,其中央企计划化解过剩产能2473 万吨,山西、河南和贵州去产能目标也分别达到2000万吨、2000 万吨和1500 万吨。
此外,《规划》也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8 亿吨/年左右。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基础上,综合运用安全、质量、环保、能耗、技术、资源规模等政策措施,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1. 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矿关闭退出。北京、吉林、江苏资源枯竭,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地矿井规模小,开采条件差,安全威胁大,加快煤矿关闭退出。到2020 年,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炭产量控制在2亿吨以内。
2. 降低鲁西、冀中、河南、两淮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这4 个煤炭基地资源储量有限,地质条件复杂,煤矿开采深度大,安全生产压力大,地下煤炭资源开发与地面建设矛盾突出,重点做好资源枯竭、灾害严重煤矿退出,收缩煤炭生产规模。到2020 年,鲁西基地产量控制在1 亿吨以内、冀中基地0.6亿吨、河南基地1.35 亿吨、两淮基地1.3 亿吨。
3. 控制蒙东(东北)、晋北、晋中、晋东、云贵、宁东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这6 个煤炭基地开发强度大,投资效益降低,要控制生产规模,调整生产结构,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重点满足煤电一体化和煤炭深加工用煤需要。到2020 年,蒙东(东北)基地产量4 亿吨。晋北基地3.5 亿吨、晋中基地3.1 亿吨、晋东基地3.4 亿吨、云贵基地2.6 亿吨、宁东基地0.9 亿吨。
4. 有序推进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基地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将是今后发展重点。结合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煤炭深加工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产能的前提下,择优安排新建项目,推进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到2020 年,陕北基地产量2.6 亿吨,神东基地9 亿吨、黄陇基地1.6 亿吨、新疆基地2.5 亿吨。
2010-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8亿吨左右
“十三五”期间各省煤炭去产能规划(单位:万吨)
省份 | 2016 年计划退出产能 | 2016 年实际退出产能 | 2017 年计划退出产能 | 2016-2020 年退出产能 | 2016 年合法产能 |
贵州 | 2376 | 2107 | 1500 | 7000 | 16688 |
河南 | 2236 | 2388 | 2000 | 6254 | 17737 |
山西 | 2000 | 2325 | 2000 | 10000 | 93465 |
四川 | 1983 | 2031 | - | 3303 | 7529 |
云南 | 1856 | - | 154 | 2088 | 7366 |
陕西 | 1824 | 2923 | - | 4706 | 39465 |
山东 | 1625 | 1960 | - | 6460 | 16480 |
湖南 | 1610 | 2073 | - | 1610 | 3219 |
河北 | 1458 | 1400 | 742 | 5103 | 9297 |
辽宁 | 1327 | - | - | 3040 | 5670 |
重庆 | 1300 | - | - | 2300 | 3192 |
江西 | 1279 | - | 274 | 1868 | 2558 |
吉林 | 1200 | 1643 | 314 | 382 | 3750 |
黑龙江 | 938 | - | 514 | 2477 | 10505 |
安徽 | 909 | - | - | 3183 | 16149 |
江苏 | 818 | 818 | - | 836 | 1837 |
湖北 | 753 | 1011 | 200 | 800 | 906 |
内蒙古 | 330 | - | 120 | 5414 | 77974 |
广西 | 227 | 236 | - | 473 | 691 |
甘肃 | 192 | - | - | 991 | 5457 |
福建 | 182 | 297 | 100 | 600 | 1236 |
宁夏 | 107 | - | - | 122 | 8685 |
北京 | 100 | 180 | - | 520 | 420 |
青海 | 21 | 45 | 132 | 276 | 777 |
中央企业 | 3182 | 3497 | 2473 | 12685 | - |
全国 | 29833 | - | - | 82491 | 358068 |